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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明傳略

◆ 先天豁落靈官王恩主聖誕 農曆六月十六日 ◆ 
 

師徒結緣護蒼生 先天豁落靈官王恩主

 

行天宮是恭奉五聖恩主的聖廟,其中 王恩主即是「先天火車豁落靈官」王善,又稱「王靈官」,位居雷府,能騰雲駕霧、號令雷霆、降雨開晴;外貌威猛,金睛朱髮,火紅臉膛,雙目圓睜,額頭上還有一目,三目炯炯,正氣凜凜,為道教護法三十六天君之首。

 

根據《豁落靈官靈應真經》, 王恩主本為「南斗星宮、離火之首」,奉玉皇上帝敕召而行雲布雨,因為勇猛,又受封為湘潭(在今湖南)廟神。
 

宋徽宗時,一位名叫薩守堅的道士路經湘潭,發現當地居民太過迷信地祭祀廟神,不循正道,便施雷法焚廟。廟神氣憤不平,上奏天庭,玉皇上帝於是賜予慧眼及金鞭,並准其暗中跟隨薩真人,若發現過錯,即可懲戒。
 

多年後,有天薩真人在江邊濯足,忽見水中有神影,黃巾金甲,於是問道:「何方神聖?」神仙回答:「我原是湘潭廟神,被真人焚了廟,便相隨十二年,本欲待真人犯錯就要給予懲罰,沒想到真人的德行崇高,竟然十二年中毫無過失,也讓我學到斷惡修善的道理,懇望拜師為徒,願隨護持。」雙方就此結下師徒之緣。而廟神本無姓名,經由薩真人批乾卦,即以「王」為姓、以「善」為名。
 

王恩主原為雷神,跟隨薩真人巡行天下,輔佐玉皇上帝護國安邦,而受封為「豁落雷公」。此後 王恩主不再只是護法神,更進一步具備「發大誓願、度化世人」的神格,專治不忠、不孝及違背君親師友之人,以此掃邪歸正、剪除凶惡、免除災禍,使得人心安寧、社會祥和。
 

自南宋以降, 王恩主之信仰漸漸興盛,明成祖於永樂十八年(西元一四二○年)敕封為「玉樞火府天將」,明宣宗時(一四二六︱一四三五)又敕封為「隆恩將軍」。清仁宗嘉慶十三年(一八○八)奉 關聖帝君敕令, 王恩主降壇解釋《明聖經》意旨,期盼世人瞭解經書義理,並落實於生活中。
 

《豁落靈官靈應真經》云:「果能遵奉,百福駢臻。」(駢音ㄆㄧˊㄢ,駢臻:到來。)若世人均能奉行五倫八德,秉持善心善念處世,相信必能獲得神明護佑,福祿綿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