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天宮列聖寶經翻譯培育

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

 

「行天宮列聖寶經」翻譯學生培育辦法

 

訂 定 於 民國111年4月19日

一、目的:
行天宮秉持 恩主公五倫八德之聖訓及行天宮精神導師 玄空師父推行正信、修德敬神、修德改命的教誨,擬定本培育辦法,鼓勵莘莘學子學習、研究聖賢神佛所傳寶典,更進而推廣給社會大眾共同研習,以促進社會祥和。


二、培育學生:
中文、歷史、宗教及哲學學系或有意願參與經典翻譯之各科系大學三年級以上學生,或碩、博士在學學生。 每學年提供五個培育學生名額為原則(不含持續培育學生)。

三、徵選:
有意參加本培育專案之學生,請於民國111731日前,檢附下列文件
郵寄:10482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303巷14弄4號--行天宮志業中心經典翻譯培育組收
或以電子檔傳送至albert@ht.org.tw 信箱中
諮詢電話02-27180171229詹先生
電子表格請上行天宮五大志業網站下載

 1. 基本資料表。(表2-1)
 2. 節錄經典原文翻譯及註解表。(表2-2)
 3. 推廣經典閱讀之意義及建議。(表2-3)
 4. 學生證及前一學年成績單影本
 5. 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表2-4)

四、評選:
本法人組成專案小組進行書面評選,初審通過者,另安排面試。

參加面試者得檢附大眾交通工具車資證明申請補助。

五、翻譯經典:
行天宮列聖寶經「關聖帝君明聖真經」。

譯文格式:(1)經典原文;(2)譯文;(3)註解;(4)闡述。

六、培育金:(需依稅法規定辦理扣繳、申報)

第一期:新台幣3萬元,經本法人評選通過,並繳交翻譯時程、著作權讓與聲明書(表6-1)者即發給。

第二期:新台幣3萬元,翻譯該部經典一半時,經審核通過後發給,惟經退回修改仍未通過者折半發給並終止本培育權利。

第三期:新台幣4萬元,翻譯該部經典全部時,經審核通過後發給,惟經退回修改仍未通過者折半發給並終止本培育權利。

七、行天宮活動參與:
培育學生應至少參與二次本法人舉辦之經典研討會(日期由雙方協調,並得檢付大眾運輸工具車資證明申請交通補助)。另鼓勵培育學生參加行天宮五大志業參訪、慶典及相關活動之參與。

八、培育學生應本誠信參與翻譯,惟若有違反著作權法或抄襲、由他人代筆等行為,即取消培育資格並應返還已受領之培育金。


九、本法人保有隨時增修本辦法條文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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