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裡行間】
奉獻心力 利益他人
寶箴既去,諸所營搆便於民者,
雖效益已著,皆廢毀無一存云。
-《清史稿‧陳寶箴列傳》(節錄)

陳寶箴為民國初年史學家陳寅恪(ㄑㄩㄝˋ)的祖父,晚清時期曾擔任湖南巡撫,並在當地推動維新變法,意欲革除弊端。可惜日後因慈禧太后發動戊戌政變而去職,至於原先在湖南施行的新政雖已見其效益,但也一併廢止,無所留存,因此《清史稿》留下了這段令人慨嘆的文字。
「效益」是指成果與好處,也就是投入心力、資源之後所得到的收穫。
甲骨文的「效」是一個會意兼形聲的字,左邊的「交」為一個兩腳錯雜而立的人,也當作聲符,右邊的「攴」(ㄆㄨ,即攵)則是手持小竹枝的形象。合其意便是用竹枝訓誡一個站姿隨意的人,表示這人漫不經心,以教鞭來警惕他要專心揣摹老師所傳授的知識或技能,如此才會有好成果,因此「效」的本義就是「摹仿」,作為動詞,例如「效法」。
在人類開啟智慧的過程中,其實「摹仿」是學習的第一步,猶如讀書即為模擬、體會他人的學問或經驗,再進一步內化為自己的知識,所以「效」也引申指經由學習而達成的功用,當作名詞,例如「績效」。
還有一個「效」的引申義則是從獲得成果而來,因為摹仿只是學習的初步,若想得到更多的收益,那麼就要「努力」消化所學得的知識,並不斷思考,以創造出新的結果,其間過程必須投注全心全力方可達成,正所謂「涓滴細流,匯聚成汪洋大海」,於是「效」便有「集中心力完成」之意,例如「效忠」。
值得一提的,在戰國時出現「效」的另一種寫法︱効,在漢朝的隸書中亦常見,更加突顯「盡力做事」的涵義,例如行天宮的「効勞」,即是強調滿腔熱忱、竭誠奉獻的服務精神。
「益」在甲骨文中同樣是會意字,下方是一個盛裝物體的器具,即皿,上方有四、五點,代表水滴或水花,意思就是液體滿出器具,向外流瀉,為「溢」的本字。
由於「益」是水多外漫,所以可引申為「增加」,如「延年益壽」;或引申為「幫忙」,如「助益」。又這些增添之助力都是有利於人的,所以也用來指稱好處、優點,如「收益」;或形容有利的人事物,以及愈來愈好的狀態,如「益友」、「精益求精」。後世將「益」普遍當作引申義使用,因此只好另加上「水」而成「溢」,以代表其原始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