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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期

【字裡行間】

恣意優遊 戲如人生
 

小院一枝梅,衝破曉寒開。

晚到芳園遊戲,滿袖帶香回。

玉酒覆銀杯,盡醉去,猶待重來。

東鄰何事,驚吹怨笛,雪片成堆。

     -宋‧黃庭堅〈繡帶子‧張寬夫園賞梅〉

北宋經濟繁榮,各種遊憩活動十分興盛,除了夜市,許多私家園林會對外開放,若遇特殊日子甚至開放到晚上。黃庭堅便在這樣一個梅花盛開的夜晚,與友人到「張寬夫園」賞花、品酒、吟詩,真是好不風雅。不料庭園東鄰卻傳來笛聲,似乎幽幽怨怨地,說是掃興,倒也未必,只見滿天飄雪,逐漸累積成堆。於是他有感而發,寫下此作。

 

當時黃庭堅早已經歷過仕途中的起起落落,所以無論是花香滿袖、笛聲幽怨,還是把酒言歡、大雪紛飛,不過就是尋常日子的小插曲。他別具雅興地賞花,卻也細細領略周遭的人物情景,說是「遊戲」,實則是把握當下。生活的百般況味,一切盡在詩人的筆下。

 

「遊戲」一詞約出現於戰國,目前最早文獻紀錄見於《韓非子.難三》,意思是指遊樂、嬉戲、玩耍等休閒活動,與今日差異不大,只不過現代還泛稱體育、文康或電腦方面的競技活動,其本質仍一樣具有娛樂興味。 「遊」和「游」二字系出同源,皆衍生自甲骨文的「斿」(ㄧㄡˊ)。「斿」的字形是一個男孩拿著旗子,應是舞弄著旌旗在玩耍,也就是嬉戲。到了春秋的金文,「斿」出現兩種寫法:一是小孩玩耍會到處移動,於是加上意思為「走動」的「辵」,此即遊;二是旌旗上的布條被風吹拂後,飄動如水波,於是也可加上「水」,此即游。不過此時兩字用法還是一樣的,即本義的玩耍,以及引申義的閒逛、移動。

 

兩字的分化,主要是因為日後有人將「游」當作「汓」(ㄑㄧㄡˊ,後世寫作「泅」),而有「在水中行動」之義,於是用法逐漸不同。

 

再看「戲」,目前最早見於西周金文,字形是描繪一隻老虎高踞凳上,旁邊有兵器-戈,意思就是刺殺老虎的表演。這類表演是在軍中的司令臺上舉行,具有鼓舞士氣、增強勇氣的作用。然而搏殺老虎畢竟危險,大多時候可能是以人來扮演老虎,因此「戲」本義就是「表演」,也有玩耍之意。其次,軍中司令臺是發號施令之處,設有指揮的大旗,所以「戲」又可引申指麾旗,讀ㄏㄨㄟ。此外,「遊」、「戲」雖均為玩耍,但稍有不同,「遊」是用玩具自娛,而「戲」則是扮演故事以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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