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裡行間】
從容自在 步履輕盈
楚草經寒碧,逢春入眼濃。
舊低收葉舉,新掩卷牙重。
步履宜輕過,開筵得屢供。
看花隨節序,不敢強為容。
-唐‧杜甫〈庭草〉

杜甫晚年寓居夔(ㄎㄨㄟˊ)州(今重慶奉節),在歷經動亂和流離之後,對於世事已有一番透澈的體悟。於是在某個春光正好的時日,看見滿園綠意盎然的草木,不由得寫下了這首詩。杜甫透過庭草的季節變化,寓意著人生運途的起伏,草葉新舊、花開花落,皆有其順序,不必強求。這片草地雖因經常被當作筵席場所,而被踩踏,但他仍要「步履」輕盈,避免傷及嫩綠的新草。如此心念,其實也正意味著詩人不忍澆熄心中那份永恆的生命熱忱。
「步」、「履」均見於甲骨文。「步」為會意字,上部是左腳、下部是右腳,腳趾均朝上方,而凸出一旁的筆畫代表大拇趾。左腳、右腳一上一下,意思是用腳向前移動,也就是「行走」。在商朝,此字的寫法並不固定,有時右腳在上、左腳在下;有時則是兩隻左腳。另外還出現兩腳旁邊加上代表十字路口的「行」,以及省略成僅加一側的「彳」(ㄔˋ)或「亍」(ㄔㄨˋ),其涵義都是「在路上行走」,這類寫法後來衍生為「遷移」、「轉移」之意,也就是今日的「徙」。
值得一提的是,「步」的下部經常被誤寫成「少」,右方多一點。其實「步」的上部是「止」,代表左腳;下部是倒寫的「止」,表示右腳,所以不是「少」。
「履」的原字形上部是一個突顯眉目的人,下部是象徵腳的「止」,底下有一短畫。眉目清楚,強調此人身分地位特殊,並非平民,應是君王或貴族,而腳下有一橫,表示不是光腳踩地,也就是穿了鞋子。因此「履」的本義就是後世所稱的「鞋」,也引申為動詞「踩踏」。
從歷史發展來看,原始人類都是赤足行走,後來雖然有了衣物,但鞋子仍非必需品。人類之所以會穿上鞋子,除了可以保持足部乾淨,還能隔絕泥土中的溼氣。而在上古時期,只有王公貴族才享有穿鞋的待遇。
「履」的字形後世變異甚多,由於鞋子形狀像船,於是將短畫寫成「舟」,接著「止」寫成「足」,或又加上「彳」,最後「舟」和「足」訛寫成「复」、人形訛寫成「尸」,遂成今日字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