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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期

【一念之間】
《太上感應篇》今譯今註(八)

【語譯】 

對於他人遭遇不幸、災禍,或陷落罪惡之中,我們應當心懷憐憫;見到他人行善,應當心生歡喜讚歎。

【說明】

憫人之凶」的「憫」,是同情、憐惜,也是孟子說的「惻隱之心」,是實踐仁德的開端。同情並非高高在上的施捨,而是能將心比心、換位思考。例如當我們看見別人發生不幸、不祥的「凶」災、劫難時,能設身處同理對方的心情,給予體貼、適宜的關懷和協助,才能真正走入受助者的心中,幫助他們脫離痛苦。

 

而人若犯下惡行,無論對人對己,也都是一種「災禍」,所以看到別人行差踏錯,我們也要以寬容的胸襟和善巧的方式,適時給予正確的引導、勸告,讓對方有改過自新的機會,不再被貪婪、瞋恨的念頭控制,相信就能幫助對方消滅惡因、斷除惡果,讓人生回到平坦正途。

 

而「樂人之善」的「樂」,是喜愛、欣賞。聽聞別人行好事,有益於社會大眾,我們要能夠「隨喜」,也就是隨順贊同,真心地歡喜、讚歎。

 

可能有些善舉,自己的能力還不足以完成,或是尚未有機緣去實踐,如果有人能先行一步,我們就要放下「成功必須在我」的執著,不生起搶功勞、爭勝負的計較、攀比之心;更不能覺得別人的付出,都是理所當然,而是應當給予肯定和鼓勵,增長對方的慈心、善念,讓對方更加堅定,持續走在行善之路上。

 

而有人行善,有人隨喜共襄盛舉,就如同在暗室裡,點燃一盞燭燈,即使有很多人拿著蠟燭,借這盞燭燈引火,暗室的亮度不僅不會減少,反而會更加明亮。所以,我們除了要「樂人之善」,隨喜讚歎,協助他人成就大願,也要努力成為那盞燈,感化他人見賢思齊,一起行善。如此,愛與善的光輝便能互相映照,成為不斷傳遞、流轉的無盡燈火。

 

期盼我們都能傾聽良心的聲音,跟隨善性的指引,在生活中實踐太上老君開示的道理;相信我們的人生、家庭,都會充滿喜樂,社會也能因為少一分惡念,多一分善心,變得更加祥和、美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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