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物大器】
燈籠 東風夜放花千樹
燈籠,是外罩紗籠以防風滅的燈具,也是民間手工藝品,又稱「燈綵」、「花燈」或「燈輪」,閩南稱「鼓仔燈」。早先以竹片或木條組成燈架,再將紙、綾絹糊在骨架上,中間可透光,最初用來照明,後發展特殊造形和繪飾,代表不同的意義或用途。
花市燈如晝
「元宵節」又稱「上元節」,亦是上元天官大帝聖誕。元宵觀燈的習俗源於漢朝,一說漢武帝久病痊癒,為感謝上蒼庇佑,所以於正月十五通宵點燈;另一說為東漢明帝篤信佛教,故於上元夜燃燈表佛,並下令全國掛燈,因而成俗。 隋煬帝制定元宵節為國定慶典,至唐朝,上元賞燈活動愈來愈盛大,處處掛燈,還建立高大的燈輪、燈樓和燈樹,照得黑夜如白晝;宋代更重視元宵節,有專門的燈市,辛棄疾云:「東風夜放花千樹,更吹落,星如雨。」燈市中的樹形燈,點著燈就像是開花了;宋朝元宵要賞燈五天,明代甚至要持續十天,清朝雖沒有這麼長的節假,卻增添了煙火助興,夜空更顯璀璨。
張燈又結綵
「燈籠」二字首見於《南史‧宋武帝紀》:「壁上挂葛燈籠」,也就是以紗葛為籠,而紙糊燈籠至少要到東漢造紙術之後才出現。燈籠可分為泉州燈、福州燈、宮燈、傘燈、喜燈、子孫燈、字姓燈、醮燈、市招燈數百種,而臺灣最常見的是泉州燈和福州燈;兩者最大的差異在「燈籠骨架」,前者交織成網狀,後者則組成傘狀骨架,不用時可以收起來。從打燈胎、裱燈到繪圖著色,每個步驟都不可馬虎,彩繪的花樣有花鳥、松鶴、耕讀等,如要鎮宅,有虎劍、獅頭、山海鎮等,寺廟則用蓮花、金龍或者青龍,底色也有一定規矩,不可誤用。 從前家家戶戶的屋簷和客廳都懸掛著兩盞燈籠,上頭書寫姓氏與堂號,稱「字姓燈」,商店前也掛著書寫店號的燈籠,作招牌之用。結婚時需要兩對「龍鳳燈」,男方家持「新娘燈」,另要準備「天公燈」,而女方那對稱為「新郎燈」,要寫上男方的姓氏,所以同時也是字姓燈;女生持燈到男方家,亦即傳統上的「添丁」,希望雙方結婚後,家中人丁更興旺。 從前私塾開學,父母也會為孩子準備一盞燈籠,帶去學校讓老師點亮,祈願子女的前途光亮,稱為「開燈」;至於廟宇掛燈籠,也有祈求光明、平安與順利之意。
點亮希望之光
堂前懸著那對燈籠,搖曳著柔和又溫暖的光,照著屋裡的大大小小,象徵著團圓、希望與光明;如今燈籠雖漸漸從生活裡淡出,但每個人都是一盞燈,我們要為孩子說從前的故事,讓生活智慧與美好文化能代代相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