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6期

【字裡行間】

滿室芬芳 處處聞香
 

晴暖感餘芳,紅苞雜絳房。落時猶自舞,掃後更聞香。
夢罷收羅薦,仙歸敕玉箱。回腸九回後,猶有剩回腸。
            -唐
李商隱〈和張秀才落花有感〉

晚唐詩人李商隱是個溫文多情的才子,某日天氣晴朗,與好友張秀才一起到郊外賞玩,見紅花或含苞、或綻放、或凋零,姿態各殊,但芬芳的香氣總是瀰漫四處,就算將落花一一掃盡,那餘味還是滲入心脾,令人蕩氣回腸。於是張秀才有感而發,寫下一首吟詠落花的詩,李商隱則以同樣的格律相和,便成此作。

 

花香餘韻引發了詩人的雅興,說明了美好的氣味總讓人回味無窮。所以「聞香」能為生活帶來許多優雅的情趣,從古至今都是一樁陶冶身心的美事。 從文字來看,「聞」在甲骨文中已有,原是一個會意字,但寫法與今日大異其趣。其字形是一個跪坐的人,有一個大耳朵,特意強調聽的功能;而此人還張開大嘴,彷彿要尖叫出聲,所以趕快舉起手掩住嘴巴,以免失態地發出聲響。整個字猶如定格的畫面,活靈活現地捕捉住一個人聽到意外訊息的驚訝瞬間,這般生動的模樣就是「聞」的最初意義-聽見,並非今日所常指的「用鼻子嗅」。

 

不過,「聞」雖是聽到,但在內涵上比「聽」更深入,《禮記大學》提到:「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可知「聽」只是感官接收聲音,未必就能放在心上,而「聞」則是聽到訊息後再產生效果,所以原始字形才會突顯那種張口驚奇的反應。

 

至西周金文以後,「聞」的字形就有所變異,在小篆中已成為「从耳、門聲」的形聲字,而用法也常引申為「嗅」,如:聞香、聞味。甚至我們所接收到的消息、資訊、知識、學問……無論是聽到的還是看見的,都可稱作「聞」,如:見聞、新聞。「聞」可說是使用最廣泛的感官用字了。

 

再看「香」,在甲骨文中是一個陶器盛裝了穀物的樣子,上方代表穀物的部件有時寫成「禾」,有時寫成「黍」(俗稱「黃米」)或「來」(指小麥),總之都是指禾本科的糧食作物。

 

用陶器裝穀物,表示要放在火上燒煮,當穀物煮熟之後,便會散發出誘人食欲的特殊氣味,這就是「香」了。這樣的烹飪方式,猶如現代用陶土製成的砂鍋燉熬食物;隨著小火慢煮,食物的馨香氣味逐漸蔓延四處,想必這是從古至今都令人難以抗拒的誘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