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難濟助】

若帳戶遭凍結或無法使用時是否可以申請?

依照急難濟助辦法第六項第7點,開立劃線及禁止背書轉讓之具名(案主)支票,支領憑證得由原申請機構(含學校)轉交,並須負責寄回支領憑證。

 

故若案主帳戶遭凍結或無法使用時即請勿提出申請。

 

詳情請參考【行天宮急難濟助實施辦法】或電洽
行天宮社會關懷服務中心專線:0800-217885、(02)2502-6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