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精進辦道獻命身 可是建廟的工程刻不容緩,每天一破曉,就是幾十輛大卡車、上百名工 人的 工資要用現金支付。黃欉即使深知困難重重,仍舊不顧一切、凡事以建 廟為第一 優先。 依照常理,建造一間有規模的廟宇,至少需要七至十年的時間;更何況 是興 建三間廟,至少也要二、三十年的功夫才可能完成。然而 黃欉 惜 次又一次 喜捨個人的資產,包括海山二坑部分股份,來支應建廟經費,竟然奇蹟 似地在短 短的十二年之間,完成三間廟的建設;且在每一個細節都仔細研議,力 求建構完 美的神聖空間。 黃欉志心宏揚聖教,絲毫不顧及精力上的過勞以及財力上的急速付出。 在他 身旁的每一個人,都被這份堅定的毅力與強大的願力,所深深撼動。 當時也有人建議黃欉,股市剛開始興起 以他的眼光及對產業的了解 不妨 投資股票賺錢來建廟。黃欉斷然拒絕,他說:「我若賺錢,就表示有人 賠錢,損 人利己,豈是做人的本分?用這種錢來建 ,神明怎會歡喜!」 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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