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天之道2022

第八章 戰爭對事業造成衝擊 合租下來經營。」 幾天之後,孝順的黃欉遵從父親的意思,專程帶了上好的食品禮盒,去 白雞 山上探訪大姊。曾經在礦場工作、對於礦業界消息相當靈通的大姊夫, 告訴黃欉 說,海山二坑是基隆台陽礦業株式會社顏姓家族的。黃欉返回台北後, 認真地對 海山二坑展開進一步的詳查。 他了解到,在日本官方的嚴密控管下,礦業分為「礦業權」及「使用權 」兩 種制度。所謂礦業權,意即業主本身擁有此礦的所有權利,如果業主認 定此礦品 質佳、礦層深厚,當然由其本身經營的株式會社負責開採;如果業主認 為此礦品 質較差,且開採需費時長久,不值得冒險投資,便將其租給有意開採的 人,由承 租者取得「使用權」。 然而,不論是日本時代,抑或是日後光復的國民政府,都是將煤層豐厚 、品 質優良的礦區收歸公營,優先獨占。次之或等而下之的礦坑,才開放給 民間申請 經營,而這些民間的礦業株式會社,能夠成功開採者,可說是沙中淘金 ,少之又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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