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心經

一 一 189 燭:照、照亮,引申為察明、察見。 註 釋 凡是要修養這六種心志,就必 須以廣大、清明的智慧力,時 時觀 照自己的內心,用堅定的意志 力加強輔助,再發起強大的 願力承擔責 任。這樣再細微的惡念,都 能洞察得一清二楚;再頑 強的貪瞋癡等惡 習,都能斷除得一乾二淨;再大 的困難與考驗,也都能夠一一克服 。 語 譯 凡此等心,須 以大智慧照之 、 大精神副之、 大力量任之。 斯能無微不燭 、無堅不破、 無難不成。 凡 此 等 心 須 以 大 智 慧 照 之 大 精 神 副 之 大 力 量任 之 斯 能 無 微 不燭 無 堅 不 破 無 難 不成 常起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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