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凡是 奪取 不義之 財的 人, 必有 惡 報;奪取 不義之財 就像吃有 毒的肉 脯充飢, 飲有毒的 酒解渴般,不 但 不能暫時 飽腹,一 定害了己 身,甚 至死亡到 臨。 (漏脯:毒肉, 是被屋漏 水浸染的隔夜 肉類,會生漏 脯毒。 鴆酒:毒 酒,是用鴆鳥的羽毛浸酒,會生劇毒。) 取非義 之財者 ,譬如 漏 脯救飢 ,鴆酒 止渴, 非 不暫飽 ,死亦 及之。 經文譯文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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