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感應篇

第三章 以偽雜 真,採 取姦利 。 壓良為 賤,謾 驀愚人 。 經文譯文 買賣時, 以假貨摻雜混 合在真貨 內 賣出,或 是以假錢 混充真錢 給人。 採取不 正當的 方法獲 得利益 。 (姦 利:以不正當的方法得來的利益) 仗勢 恃財 ,壓 迫清 白人 家從 事奴 婢、娼妓 等賤業。 欺騙、欺 侮愚笨 的人。 (謾:欺騙。 驀:超越, 引申為欺 騙、欺壓。)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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